2005/10/26,去台北大學城中區唸書。
那是一個奇怪的閱讀經驗。這大概跟我已經習慣清大的生活有關係。清大是個空氣相對台北較為清靜、較能進行思考的地方,每次回到台北,都要花一些時間習慣台北的吵雜的氛圍、骯髒的空氣,還有一拖拉庫繁雜但是又沒有內容的資訊。
回來台北大學的在圖書館經驗。清大學生讀的書不是engineering、就是economics、accounting,偶爾會看到幾本文學的書籍。但在台北大學的法商學院的自習室中,都看不到上述的東西,全部都是法律國考的準備書籍。我一直覺得不太能夠理解,為什麼法律的研究,甚少外文讀物?難道台灣的法律研究有好到讓別人來讀我們的東西,我們不用瞭解別人的研究嗎?我相信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那麼為什麼他們不用知道國外目前的狀況?難得在他們的桌上會看到幾本外文書,也都是準備托福、多益的考試準備書籍,也不是什麼真正的article。那真是不同的讀書經驗。
我從不認為洋人的研究就比較前瞻,更不是說本土的研究作品就不入流,只是參考別人的優秀研究難道不是研究的基本功嗎?為什麼這個象牙塔ABC在法律學圈完全不適用?連念中國文學的都要讀外國的經典文章了,憑什麼法律學界的碩博士生的訓練,不包含這個部分?
事實上講白一點,台灣目前的這種法學教育,擺明著就是針對國家考試來設計的,那如果真是這樣,那台灣大學法律系到底跟高點、保成這種國考補習班到底有什麼兩樣?沒有做到學術研究的基本訓練,只有針對國家考試而設定的要求,我不知道這種高等教育存在的意義到底為何?
靠杯,blog正式展開之後,我發現我真是越來越會扯了-__-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