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2日

問題不在基本工資,而在不公平的加盟契約

2007/04/22,

最近勞委會想調整已經十年沒有更動的基本工資數額,甚至敢冒大不諱的去修改目前極為有利資方的最低時薪公式。毫不意外的,這引起企業主一致的反彈,尤其是目前使用最低時薪員工的相關產業,其反彈更是激烈,例如我目前正在研究的連鎖便利商店產業的加盟主們,更是其中的代表。

然而我認為,加盟主們的抗議事實上是用錯了方向。要抗議的不該是最低時薪(與公式)的調整;應該努力的方向是:加盟主自身應該要聯合起來,向連鎖總部爭取自己的權益,甚至重新簽訂一個合理的契約。

以下文章的論點,是我碩士論文的其中一部分,對文章內容有興趣、或有疑問的版友,請等待我三個月後(一切順利的話 =_=)會放在圖書館的論文。


台灣的經濟成長,基本上是建築在寬鬆的貨幣政策上,藉由寬鬆的貨幣政策來活絡資本市場、鼓勵外銷產業;然而寬鬆貨幣政策的直接代價,就是通貨膨脹。從1997年到今天這十年以來,台灣的通貨膨脹率大約是8%,而這些通貨膨脹,在這十年來基本工資完全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等於是完全由僱工吸收。換言之,這十年來,政府沒有調整基本工資,等於就是減少勞工的實質薪資,讓勞工去承擔經濟成長的副作用;而企業主卻不需付出任何代價,就可以得到增加營收、營業利潤率上升的好處。

以這十年來通貨膨脹8%來說,若再將目前消費者物價指數與躉售物價指數的落差一併考慮(未來兩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大概會快速上升,以趕上躉售物價的變化),那麼今天勞委會版本的最低薪資調幅11%就十分合理。因為目前的調整,只是把勞工本來就應該要拿到的那一份,還給他們而已。然而,這「合理的調整」,卻將原本就已經競爭過度激烈、在咬牙苦撐的便利商店加盟主,推向倒閉的絕境;這也是加盟主對調整基本工資怨聲載道的原因所在。

目前台灣的24小時便利商店產業,名義上為服務業,但實質上是勞力密集產業,需要大量溫柔而不具威脅性的勞動力,以確保門市可以24小時運作而毫不停歇。而目前除了都市化程度不高的地區外,在一般的都會區中,門市層次的競爭都已十分嚴重,各加盟門市的單店獲利已很不足,因此目前絕大部分的加盟主都已經是校長兼工友,不能把加盟主直接等同於「資方」了。現在的加盟主,除了要負責管理整間店的運作外,都要親自站櫃臺值班。藉由自己站班,敦節人事開支,來確保整間門市可以獲利,或至少達成損益兩平來避免倒閉。

目前身處於核心都會區,已經過度競爭的加盟主,完全就是倚靠這個不包含假日工資的不合理最低時薪計算公式,以及倚靠勞方徹底吸收通貨膨脹,才能在這個已經過度競爭的市場中生存。一旦工資調高或是修改時薪公式,他們就無法像以前一樣,將過去的過度競爭的低獲利代價丟給僱工來承擔,而必須自行承受過度競爭的後果。因此工資調整、時薪公式修正之後,可以預見許多加盟主會開始辭退員工,拉長自行站櫃臺的時間,最後在精力耗竭後而倒閉,白白被連鎖總部吃掉加盟保證金。

因為上述的直接衝擊,以及在目前親企業主的媒體的刻意引導下,這些沒有看到通貨膨脹成本的加盟主,就將倒閉的責任對準勞委會的工資調整方案;但這樣的訴求根本是倒果為因。加盟主不該把責任推給勞工(別忘了這些員工已經默默吞下十年的通貨膨脹了),而該思索:問題是否出在平常默默遵守的「加盟契約」上頭?

在我來看,加盟主不該在最低工資的議題上打轉,而應聯合起來,向連鎖總部要求「提高毛利保障數額,提高利潤分配比例,或是補貼部分人事費用」。加盟主經常忘記,自己並不是連鎖總部的基層員工,而是總部的「客戶」,根本不需要傻傻依照連鎖總部來行事,大可以站起來讓總部好看。

在這個基礎上,加盟主甚至還可以給政府壓力,要求政府以直接的政治力介入(而不是像目前這樣,只用公平會的決議蜻蜓點水帶過),直接要求政府協助雙方來談判,來修訂這些極為不合理的加盟契約,重新簽訂一個符合目前市場狀況,真正做到加盟主與總部雙贏的合作契約,而不是目前這種連鎖體系單面制訂、權益一面倒的定型契約。加盟主們請別忘了你們才是真正的頭家,連鎖總部、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都只是加盟主聘請來幫助自己的,加盟主實際上大可以不用那麼低聲下氣!

目前便利商店加盟主的處境,就猶如溫水裡的青蛙一般。目前台灣核心都會區競爭已太過激烈,如果加盟主自己如果不團結來跟總部討回自己的權益,而只傻傻的被總部引導,讓加盟主彼此砍來砍去,這樣子下去加盟主們不會有未來。如果政府不幫忙拿出一點政策來阻止這個不公平關係繼續惡化下去,而一味聽從親商的法商學者而以市場自由競爭為口號,放任連鎖總部繼續利用產業寡佔的特性榨取加盟主,這樣只是讓加盟主來承擔市場競爭的成本,讓連鎖總部取得寡佔地位的好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