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2日

靈異溝通:給桃園地檢的Q&A



看完桃園地檢署的新聞稿以及所謂的重點Q&A,覺得桃園地檢署的人,跟我們活人好像活在兩個世界。

時值農曆七月,為了增進人界與靈界的相互理解,我也來做一個我們人間版本的Q&A好了。




1, 李蒨蓉等民眾是否為非軍事人員?這些沒有權限的外人,是否進入軍事基地?

Ans:Yes



2, 李蒨蓉等民眾,是否攜帶違禁物品如照相手機以及連結外部網路的設備進入軍事基地?

Ans:Yes


3. 李蒨蓉等民眾,是否進入實戰武器設施所屬的管制區域,並直接接觸到軍事武器?

Ans:Yes



4, 李蒨蓉等民眾,是否將在軍事基地中獲得的訊息,向外傳播?

Ans:Yes





5, 軍事人員勞乃成,是否將軍隊內的軍事物品攜出營區?

Ans:Yes



6, 軍事人員勞乃成,是否將該攜出的軍事物品,對外公開展示?

Ans:Yes




7, 請問勞乃成與李蒨蓉等民眾,是否違反軍事基地的基本紀律守則?

Ans:Yes



8. 軍人違反基本軍事基地保密防諜紀律、未善盡保管武器業務機密,有沒有相關法條對軍事紀律做廣泛的要求與定義?檢察官是否有義務從法條精神去追究責任人的工作職責?

Ans:Yes



9. 當檢察官發現法規項目不健全、無足夠法源依據時,檢察官是否有權力去偵查國防部等軍事法務相關單位的失職?並訴諸行政職責來追究相關單位的失職?是否應轉介行政法院或監察院體系進入公務人員職責調查?

Ans:Yes



10. 此案的檢察官有做到上面這幾件事情嗎?

Ans: No.



請不要告訴我們你跑了很多地方、問了很多人、看了很多照片,不幸還是找不到法條,找不到人證,看不到證據。搞定這些事情是你的本分,我們付你薪水就是要去你搞定這些鳥事。你若嫌累嫌麻煩當初你就該推掉這件。

你愧對那些用自己的命,來揭開軍事機關黑幕的靈魂。你愧對那些站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訴求將官官相護的軍事審判權,轉移到一般法院的幾十萬民眾。 十幾條的人命,幾十萬的民眾,就是希望你能夠擺脫官官相護的軍隊潛規則,因為你的失職,過去的努力全部白費。



不要說你盡力了,我們聘你來處理這事,就是不想聽到你盡力了這種電影台詞。既然起訴不了勞乃成,那你是不是應該起訴自己,因為你沒做到檢察官這個職位應該要有的作為。

大家搞了這麼久,好不容易把這事從一群殭屍手上搶過來了,想說終該有正義了吧?! 沒想到我們竟然所託非人,搞了半天,竟然把大權交給了一個僵屍的同夥!!



桃檢快搬家了,預送一副對聯給桃檢,預祝入厝愉快。

上聯:洪小弟帶手機入營,被老鳥惡整操死!
下聯:勞乃成帶頭盔跑趴,檢察官認證無罪!
橫批:官官相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