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玩過個案模擬?今天讓我們來模擬一個狀況。
角色扮演
今天假設世界上有一間A公司,同時,市場上另外有一間B公司,而這間B公司就是A公司的競爭對手兼客戶。然後這間A公司,裡面有兩大派系,一派是是現在CEO領導的當朝新貴派,一派是前任老董下台之後,還留在公司裡面的前朝遺老派;那這兩派勢均力敵,誰也沒有能力把對方吃下去。
在這個時候,這個A公司前朝遺老派的頭頭,不知是腦中在想甚麼,竟然在沒有CEO允許授權的情況下,就大搖大擺的以A公司經營首腦的身份,跑去B公司的會議廳裡面跟B公司談合作,B公司見此難得的分化機會當然不會放過,當然就開了許多條件讓這個前朝遺老派可以帶回去搞分裂。結果這位前朝遺老派也就真的快快樂樂的回A公司去「宣布喜訊」了。
我講講我的作法。
我的方案
如果我是A公司的CEO,我沒有第二句話就是把前朝遺老全部開除,立刻走路。同時提著自己的人頭召開臨時董事會,看看董事會認不認同自己的作法,如果不認同就立刻辭職,同時帶著自己的派系離開執政團隊;那如果認同的話,就把經營團隊裡面的所有人開一次臨時大會,告訴他們如有二心,殺無赦。
那如果我是A公司的董事,只要CEO沒有做到上面這些事,就立刻開除CEO。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就算殺掉現任的CEO,我也不會讓那個前朝遺老的頭頭繼續留在公司,那個前朝遺老派是一定要殺掉的。
事情一定要作得這麼極端嗎?我講講我的理由。
一個組織,最重要的就是紀律。沒有紀律,這個組織就算再有資源、有再多人手、有再多創意,仍然是一盤散沙而不堪一擊。可以堅持執行一個普通的政策,絕對比同時爭論10個優秀政策的好壞但卻沒有動手還好;例如軍隊,軍隊絕對是一個沒有效率、沒有彈性的組織,但它卻是最難瓦解的組織,就是因為他們有最強的紀律。然後最容易破壞組織能力的人,第一個是背叛組織的通敵者,第二是無能的領導者。
在上面這個case中,危害組織最力的,當然是通敵者,所以無論他帶回來的禮物有多誘人,最後合作案有多成功,這位通敵者都必須死,因為他沒有尊重組織的紀律,此例一開,後患無窮,所以此通敵者必須死。然後如果這位領導者沒有能力處理這個事情,那他就沒有能力繼續領導組織,所以他也必須死。
在決策形成之前,作下屬的人有權力、甚至也有義務提出自己的意見,甚至要堅持自己的想法,不惜翻臉大吵一架;而作為領導人的人,則有義務傾聽,必要時公開承認自己的錯誤。但一旦決定了,那就要照著計畫作,無論領導人或是下屬是不是喜歡這套作法都要照著作。這是我個人奉行的原則,而我混過那麼多地方,也從來沒有看到哪個team違反上述原則還可以把事情辦好過。
另外,就算
所謂的「國共會談」
對一個組織領導者來說,他要憂慮的是政策作出來有沒有達到預定的效果,人家給你那麼多資源,給你組織內無上的權力,你就要拿出成績。達到目標是領導者的義務,為此領導者必須要有承擔許多事情的覺悟。以我個人的風格來說,難免會有人說我獨裁,有說我沒人性,但是這些批評的人並不需要擔負作為領導者的責任,他們可以就他們的立場來發言,作為領導人的你為了減少那些對個人的攻擊,你可以選擇面面俱到。但是你如果沒有做到組織交付給你的目標,對不起,你仍然是一個失敗的領導者。別忘了,你可是在特定時期之內,對內最高、同時掌握所有資源的領導者。
今天如果我是中華民國總統(其實也不是「今天」,而是一年前早就該這麼做了),國民黨的「國共會談」回到桃園機場,我就會立刻要憲兵把他們直接抓起來,並派軍隊包圍國民黨黨部,然後把相關人等抓起來以通敵罪名進行軍法審判。然後再宣布倒閣或是總統改選,讓人民去決定誰可以代表台灣去跟中國談判。
那如果我這邊選輸了,那我就下台靜候審判。那如果我這邊選贏了,那我就把通敵者拿到的東西承接下來,再作一些中國方面沒想到的退讓,好讓中國知道我這邊才是真正有本錢跟你談判的人,而且我是有真心不跟玩假的。
那麼今天台灣內部很明顯有人在叛國了,你民進黨政府做了甚麼事?
在很多時候,組織的領導人並不重要,領導人的政策好壞也不重要(例如今天執政的是民進黨或是國民黨,說真的不會有甚麼差別,國民黨在兩岸政策上可以的讓步其實也很少,不相信的話你等著看馬英九的兩岸政策在2009年之後會怎麼在名稱上面卡死);重要的是組織夠不夠團結,領導人能不能讓大家團結,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個一貫的政策,而且領導者要有勇氣以及下台負責的覺悟來堅持自己的政策。今天如果民進黨團隊沒有這個覺悟,沒有勇氣用自己的生命來確保台灣在面對敵人時只有一個共同的聲音時,那就請你下來換別人來試試看,不要站著毛坑不拉屎。
如果人民不同意你民進黨的政策,所以重新改選選輸而離開政壇,那這也沒甚麼,並不可恥;如果人民不認同我的作法然後把我抓去關,這也不可恥,因為這是作為一個領導人應該要有的擔當,歷史總有一天會給你公道。可恥的是你身居一個領導者的位置,卻沒有領導者應該具備的擔當與勇氣。
身為一個中華民國的「股東」,我對這間公司的CEO實在是非常非常失望。一個沒有能力解決內憂的CEO,你奢望他在外面可以打下甚麼戰果?
台灣與中國
2007的台灣,在經過7年的政治內耗之後,在全球經濟上依然是有強大的競爭力。宣稱台灣只有代工沒有品牌,或說台灣人沒有技術研發的人,最後結論是台灣已經要被中國吃掉的說法,都是外行(偏偏這些外行似乎都是我們這些號稱專門研究社會的社會科學專家…)。
這些人肯定不知道台灣的工具機製造能力是世界頂尖(如果他們有聽過工具機這種東西的話),也不知道鴻海、台積電、日月光這些頂尖企業跟台灣的黑手技術有甚麼關係(如果他們知道傳產的四大技術核心為何的話);更不會理解台灣農漁產製造、加工技術有多赫赫有名(如果他們知道農產品這種東西也有技術研發的話)。我實在是不瞭解一個不懂甚麼各種不同產業結構的人,不知道中科院以及各種農林漁木實驗所在搞甚麼飛機的人,為什麼有勇氣在課堂上或是在報紙上談研發、談品牌、談競爭力(品牌與代工的問題以後有機會再談)。
台灣在東亞的地緣政治,先天上就是台北必須要配合北京的許多事情,目前華盛頓跟東京方面還有能力介入,而在以後很可能他們就已經承認台灣是北京的權力範圍因而就不介入了,那到時候台灣可以談到的條件就絕對很少,甚至必須要委曲求全的配合了,一如1990之前北京政府對台商的姿態一般。台灣現在還是有相當好的條件,可以利用台灣在東亞地緣政治中非常特殊的政經文化影響力,主動去建構一個對台灣損失不大、甚至還有相對優勢的未來。這些都是我們可以期待的。
台灣與中國,問題不好解決,這不是說放棄名分拼命開放、或是堅持追求名分來保衛國家安全就可以解決。這是很高難度的事情,不管是政策研擬或是實際的政治操作,都很困難。所以如果操盤的人因為環境不允許然後作不好,我個人可以諒解,因為要在這種時間有限的局勢下,擺平國內外的各方利益,真的是不容易,所以我個人也不會對操盤人的成果太高的期待。
但偏偏台灣目前的民進黨團隊、或是未來以國民黨為首的馬團隊都是糟糕到不能在糟糕的團隊:一個過度樂觀,一個過度悲觀。事實上這還不是太大的問題,畢竟我認為不管是哪套政策都好,只要有堅持就還OK,麻煩的是兩方的領導人都有人渣的血脈:一個是放任公司內部崩潰的無能領導團隊,一個是出身於背叛公司的通敵團隊....
各位「股東」們,把你的公司交給這樣百年少見的奇才,你會放心?這種公司如果真的存在,我想大概連甚少作空的股神巴菲特,都會忍不住跑去放空他...
在畢業論文火燒眉毛之際,看到這些報導實在是讓人怒不可遏。
連我這個人微言輕的小股東都還努力蒐集產業情報,看看有甚麼撇步來增加公司的競爭力,結果卻看到位高權重的老幹部跑去競爭對手那邊出賣自家公司,又目睹自己的CEO兩手一攤無法解決問題。一時間又惱怒又羞愧又憤恨,惱怒的是他們竟然如此噁心而不堪入目,羞愧的是我竟然會交給這種人如此龐大的權力,憤恨的是自己不能立刻把這兩個人渣立刻碎屍萬段。
最後,為了減緩各位網友可能有的暴戾之氣,只好請出跟我甚為熟稔的志玲姊姊,請她用美麗的笑容,來減緩一下眾版友評論時可能出現的火氣......
照片出處:Simon Lan's Photo Gallery
10 則留言:
(一)是對的,(二)是錯的。
如果與 B 會社合作比較有利,當然押著 CEO 的頭叫他去跟 B 會社合作。你說的狀況是假設跟 B 會社合作沒有利潤,這在中國--台灣的狀況下是不成立的。不去中國(或者更便宜且穩定的地方)就會死。奈及利亞就是個被中國幹掉的好例子。
雖然不認同私自與中共談判的動作...
但若說, 總統下令抓人,軍事審判云云, 似又太離譜了.
個人對法律沒有太多研究, 但軍事審判可以及於平民嗎?
刑法中有外患罪, 但那也不是總統說了算, 要經過司法機關偵查審判. 如果司法機關的見解不同於總統... 那總統又能怎麼樣?
原諒我的愚蠢 看了兩遍還是看不懂這兩家公司在幹麻 (即使我是股民)
但是民進黨一直都是這樣子軟弱的政黨不是嗎(從某方面來看是民主的象徵 只有國民黨才會搞228這種事 有異議馬上抓來殺掉)?? 從來也沒有清算過國民黨 黨產也討不回來...
更何況 '連爺爺' 貴為榮譽黨主席 哪家媒體敢動他...
origin2,
一個背叛公司的人,就算他談出再好的合約,這個人都必須要除掉,組織都必須要清洗。沒有為什麼,因為他破壞了一個組織可以生存的最重要元素:紀律。今天你跟這種人妥協,就跟特洛伊高高興興的迎接木馬進城一樣,短多長空啦。
至於人幹掉之後,合約要不要照常遵守就是另外一件事情。用實際的狀況來說,殺掉連戰不代表就不跟中國談判,扁軍在殺掉之後大可以再加碼以示誠意(如果到時候他們想使用既有合約的話,那就一定是要加碼)。這點我在文中已有交代。
你講的狀況,除非是在一種特例我才會支持。這特例是說通敵者立的功勞實在太大,那如果是這樣該殺掉的就應該是領導人,因為人家違背紀律結果反而還有大成果,那就代表你無能到了極點,竟然一個甚麼資源都沒有的小兵還比你三軍之首的大將軍幹得好,所以領導人應該要自殺以謝國人。
那今天國民黨帶回來的禮物有好到這樣嗎?他有帶回來說兩岸30年維持和平保持現狀的禮物嗎?有帶回來說中國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嗎?或是說支持台灣加入東協?都沒有。那麼國民黨當然不符合最後面這個條件。
bill,
就法理上來說,我如果這樣做應該是違憲,而且應該會因為濫用職權被抓去關。我這樣講是太誇張了沒錯 XD。
(話說回來,把局勢弄到這般田地的領導人,該把被抓去關了。被一個小兵騎到頭上去,這個領導人根本是污衊了領導人的職稱,一定要槍斃,不然後面的繼任者根本沒辦法做事)
我的重點在於,權力位階這種事情沒有得妥協,一山不容二虎,不然這組織也就別玩了;而且在我來看到局勢已經到了這般田地了,誰上誰下已經沒有半點迴旋的空間。所以我說只能重新改選,看民意決定誰有資格跟對面談判,然後贏家就去談判,輸家就退出政壇。就這麼簡單。
匿名者,
您看不懂,有可能是我寫的不順因此白費了您的時間,也可能是現實商場裡根本沒這種事情所以很難想像... Orz
應該是現實商場裡面沒有這種事情很難想像
抑或是
我還搞不清楚 b公司:客戶兼競爭對手的公司與a公司 到底是怎樣...
果然是很複雜的問題...不要問我
網路世界上就是有這種'小白'
不不不不不,我還是認為是錯的。
原因是什麼?原因是政府(國家)跟公司有本質上的不同。那就是「正當性」的來源。政府的老闆是人民,總統只是請來的 CEO 而已。君不見米國大企業 CEO 被 fire 捲鋪蓋走路的例子不勝枚舉?所以你講的「前黨遺老」其實不只是前黨遺老,而是代表了 50% 股東意向的「副董、常董、監察人」(我不知道監察人怎樣來啦,不過前二者肯定)。所以你舉的例子本質上有問題。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國家並不是追求效率極大化的東西,如果是的話我們就不會採取民主政體了。因為民主政體的效率是很低的,但是他是一個最不容易犯大錯的政體,因為「它什麼都辦不到」。所以既然我們沒有要民主政體「幹嘛」,那它到底要「幹嘛」?答案是,這是一個合法性來源明確、而且因此相對穩定的政體形式。我們追求的是穩定性。雖然說台灣還滿習慣傳統「一言堂」式的言論模式,但是這種相對穩定的民主政體最「可貴」的地方就是容許多元主義的存在。國家的目標「不只是」經濟發展而已,多元主義也是很重要的一環(看看美國就知道了),they are not "ALL" happy, but they kept most of them "HAVE A DREAM". 多元主義讓那些被剝削的、非主流的、deprived感到安穩而不至於鬧事。
這是我的想法。
不過我承認,如果我是軍事獨裁者的話,我會照你的方法幹 XD 不過這可是軍事獨裁者啊.....
origin2,
你的第一點我看不是很懂,另外我也不覺得國民黨有任何條件可以宣稱他今天作的事情代表了一半的人的想法,因為我不相信2004投連宋的人就會全部支持這個「談判」(至少連我媽這個馬粉絲都覺得好像哪裡不太對勁)。但第二點我很同意,拿營利公司的作法直接來類比一個國家的運作方式,確實是失當。我這樣比確實不恰當,這是我的錯。
再來是說我文中的作法是獨裁,我想當年小蔣面對反對勢力大概都沒我狠吧。其實之前會提這個作法,只是因為寫文章時一時腦衝血所以隨便亂舉例子而已。大家不要那麼介意這種kuso意味濃厚的例子啦 XD
但話說回來,當年的黨外人士也沒有組團跑去東京,然後跟東京首相簽一個甚麼合約回來壓迫領導人要怎樣怎樣吧... 所以我自己是覺得喔,既然國民黨可以無禮到這樣、民進黨可以無能到這樣,那麼我這樣把人抓起來殺掉,其實也只是剛好而已。為民除害耶。
不管怎樣,我還是認為:這是非常狀況,所以要用非常辦法來應對。作為領導者你本來就不可能面面俱到,該下獄的就是要下獄,該犧牲的就是要犧牲,歷史總有一天會還給你公道。
這是我的看法。
匿名網友,
別這樣說,是這篇文章太沒內容,浪費你這麼多時間真是不好意思。
希望這個blog的其他文章,可以帶給您些許趣味... Orz
匿名版友:
你或許可以把A公司跟B公司,想成電子業的BENQ跟DELL之間的關係,或是食品業的味王集團跟統一集團的關係。
BENQ幫DELL做筆記型電腦代工,但BENQ自己也有自有品牌的筆電,那BENQ跟DELL,就有「有合作、又競爭」的狀況。同樣的,味王生產泡麵,統一也生產泡麵,所以兩者當然有競爭關係;但味王會借用統一的通路(7-11)來銷售產品,所以若味王賣得好,統一也會獲利,所以它們之間也是「既合作、又競爭」。
那我舉的例子是說(當然如origin2所言,這樣的譬喻放在國家之間是不恰當的),就是BENQ內部的人,在沒有CEO允許的狀況下跑去DELL那邊跟對方談判;或味王的人,在沒有CEO允許的情況下就跑去統一那邊談判。
希望這樣的說明有清楚一些~_~
to origin2版友:
首先,我不是很理解你是怎麼把副董等和50%股東意向掛在一起的。
就我的瞭解,公司的董事會是由公司的股東會選出的,而這董事會其中包括董事、副董、常董等等。他們就等於公司決策的頭,也就是因為股東很忙,沒辦法事必躬親,所以把決策權交給了這些人。
而所謂的CEO是因為,當選董事的人,常常不是因為他們執行能力很強,而是因為他們可以控制的股份很多,可以讓自己進入董事會。但是關於真正執行、真正要賺錢的事情,還是要請些人來幫忙,這就是CEO。
因此當每次股東會選出新的董事時,代表民意的轉向,也就是我們希望把經營權交給另一批人來做做看,看能不能賺到比較多的錢。
至於監察人,也是由股東選出來的,基本上如果妳說他的位子有點像監察院是沒有錯的。選他出來是用來監督那些掌有資源的董事,讓他們知道不要亂來,還是有人管著他們的。
也因為如此,在公司法的領域裡面,常常會將董事會和監察人之間比喻成行政和立法(監察權基本上是屬於立法權的一環)。也就是,在營運上,國家和私人企業其實沒有真正本質上的差異,不同的是在於兩者追求的目的不同,一個是人民權利的保障,一個是私利。如果從憲法是人民和國家之間的契約書這點來看,公司和國家都是小人民把權利讓渡一部份(給董事會或是政府),以用來追求更大利益,但是一定要保留人民自己決定、可以變更決定的機制,來捍衛這個原本要保障的權利。換掉董事會,就是讓民意變更、確保民意一直被實現的機制。
在這樣的理解下,我實在難懂為什麼「『前黨遺老』其實不只是前黨遺老,而是代表了 50% 股東意向的『副董、常董、監察人』」。
第二點。
國家的確不是為了追求效率極大化的東西,而是一種為了追求保障人權的體制,這也就是之所以採行民主體制的原因。其背後想的是,限制人民自由的,和人民權利重大相關的,只能透過人民自己的決定。
但是民主和效率雖然往往看起來是兩難的,卻不是全然衝突的,因為一個什麼也沒作的國家,是沒有辦法保護人民、造福人民的。人民從來沒有要過一個「什麼都辦不到」的國家,即使是在政府最小論的人眼中,也只是政府作越少越好,而不是政府什麼都不作、或是什麼都作不到。
效率和民主的程序正義,是追求與保障人民福祉的兩種資源,我認為應該想的是如何雙管齊下,而不是選擇偏廢其一。這大概可以從台灣這七年的政治內耗,許多人民情願想念專政體制下的政府有所作為可為鑑。
另外,我也不認為之所以選擇民主,是因為他是最不容易犯大錯的政體。大概以納粹為例,就可以懂了,即使是民主政體,也可能犯下天地難容的錯誤。之所以選擇民主,是因為認為人民的事情,人民決定,因為政策錯誤的後果是要人民自己背的,也因為這樣,民主的背後容許試驗,容許民意的流動,今日錯誤的試驗,才可能有明日金石的基底。
而民主也從來不是用來追求穩定的,要穩定,只有專政國家才可能穩定,在民主社會裡,我們允許言論自由的原因,就是我們不要求穩定,我們要很多聲音,即使這很多聲音一定伴隨著很多動亂。只因為我們相信這樣可以讓大家都過的快樂,而不會有人被壓迫。
所以,我絕對肯定多元民主的價值。但是這不代表我肯定國家的政策可以多頭馬車。
我們要搞清楚的是,什麼時候我們讚頌多元,什麼時候我們堅持砲口一致。
這樣的區分是很重要的。就像鼓勵多元的美國,也從來沒有否認過在國家事物執行上,行政一體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一樣。
最後,不是軍事獨裁者,有不是軍事獨裁者的作法。我們是法治國家,我們有司法,我們是民主國家,我們的民意可以正確且有力表達的管道。但是我們的執政者,卻一條路也沒有選。
面對不懂的事情,不要過度自我膨脹,或是任意等同自己微小的經驗,這樣可以避免貽笑大方。
你可以想想,自己是不是隨人起舞了?而且情緒不小?氣憤讓自己的臉孔扭曲得非常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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